引进有奖补,山西省会展业发展项目可申报了

2024-02-28 14:27:40   来源:山西省商务厅 544

8月7日,从山西省商务厅获悉,2023年山西省省级会展业发展项目申报开始了。资金支持标准如下:

(一)引进(自办)展览项目

1.引进展览项目

引进国际性、全国性、行业性展览,需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机构或企业主办,省级行业协会、企业或事业单位承办,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展览活动。

(1)引进国际品牌展览项目

展览总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以上、外地参展商比例不低于50%、境外企业参展比例不低于20%且5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企业参展的展览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2)引进国内品牌展览项目

展览总面积在15000平方米(含)以上且外地参展商比例不低于50%且5个以上其他省(区、市)企业参展的展览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补助。

(3)引进行业品牌展览项目

展览总面积在10000平方米(含)以上且外地参展商比例不低于50%且5个以上其他省(区、市)企业参展的展览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2.自办展览项目

展览总面积达到4000平方米以上(含)或参展商数量达到100家的展览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3.线上线下展览项目

对线上线下一体的展览会,可在当年线下展览会补贴基础上再给予10%的上浮补助,上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十年展项目

对连续在我省举办同一主题展览活动超过十年并且规模持续扩大的展览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在资金申请期间内未能举办、下一个资金申请期间正常举办的展览项目可累计计算,已补助的除外)。

(二)引进会议项目

引进国际性、全国性、行业性会议,需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机构主办,省级行业协会或企事业单位承办,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论坛、研讨会、年会等。

引进会议项目参会人数达300人(含)以上,按照实际参会代表人数给予每人每天350元的住宿补助(不包括本地参会人员)。其中,引进国际性会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引进全国性会议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三)展馆补助项目

省内展馆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并与展览组织单位签订办展合同,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四)不予支持的情形

1.已获得财政支持的项目;

2.各类文化科普展,公益性、政策性成就展,人才交流会等非商贸展览活动,以及以个体消费者为主要对象的各类促销会项目;

3.同题材举办的两场及两场以上的不同主题的展会不能合并或叠加申报展览面积或参展商数量;

4.在会展活动期间组织秩序混乱、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将被列入我省会展活动组织单位“黑名单”(公布于山西省商务厅官方网站会展信息专栏),三年内不得在山西境内标准化展馆举办会展活动。

只要是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在山西省举办的会展项目,可于本月底前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免责声明】本站“会展界”新闻板块所有投稿文章,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投稿人所有。本站并非以盈利为核心的会议新闻传播平台,由于投稿量众多,审核人员较少,平台并不能很好的甄别投稿文章的原创性和审核作者。文章仅供读者作为会议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所以希望投稿人自觉遵守本条例,如果一旦发生文章侵权,原作者找到我们,我们有权利不经告知并删除投稿的文章。本网站默认已许可各大主流平台、媒体等,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网站全文,但是需要本站文件授权。

返回上一页:会展资讯 > 会展政策 >

您可能喜欢(广告)